个解释。
李明这家伙,能力还是相当不错的,很快的就从《科幻世界》杂志社那边,搞到了刘慈新的个人信息。
在把资料传给陆云平之后,李明就和陆云平,坐上了飞往山西的飞机。
李明是性格老实,并不是傻,陆云平在电话里说的很清楚了,他看上这部作品了,然后还让自己找了作者的个人信息。
这很明显就是奔着购买版权去的,而李明负责的这家公司,就是给陆云平运作版权的,老板有看上的作品,李明当然得亲自去了。
而且李明也怕陆云平不知道国内的版权行业的弯弯绕绕,怕陆云平被坑,所以坚持跟着过来了。
李明担心的没有问题,陆云平确实不知道国内版权行业的弯弯绕绕,毕竟陆云平上辈子的层次,根本就接触不到,实体书改编影视作品的这个层次。
在飞机上,经过李明的小声讲解,陆云平也是明白了,现在国内运行的大体规则。
国内现在的实体书版权,其实挺有意思的。
都说这个市场,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在不断的进步的,实体书市场也是。
在现在这个时代,实体书的作者和出版方,都是享有一定的著作权的。
作者嘛,肯定是享有作品的所有权利的。
任何一本书写出来,只要不是抄袭的,就具有著作权,著作权只要没有转让,就始终都是作者的。
那为什么说出版方也享有一定的著作权呢?
那就涉及到著作权的细分了。
著作权是一个大类,其中包含了很多小的版权种类。
在书籍出版后,作者仍享有著作权。
但是这个出版权是归出版方的。
当然,这个出版权也是有着一定的限制的。
出版社享有的这个权利是受作者和它签订的合同的期限约束的,只要约定的时间一过,作者就可以和其他出版社重新签订出版合同。
而且,因为金庸、古龙、琼瑶等作家的实体作品,被改编,搬上大银幕。
很多出版社也是渐渐的认识到了一部文学作品的呈现方式,是有很多种的。
电影,电视剧,也可以成为,由文字演化过来的载体。
于是,在现在这个时候,原作者的作品改编权,也是被出版方掌握在手里的。
倒也不能算是掌握,这个时代的出版方还是要脸皮的,只能说是代为管理。
如果有人看上了作品的改编权,出版方也会询问作者的意见。
并不会不经通知就自己做主卖掉。
当然,作者要是可以自己找到愿意购买改编权的,出版方也是并不介意的。
而陆云平在了解了现在国内的版权运作规则之后,心中也是不由得感慨。
还是这个时代的人们,‘善良’啊。
当然,说了这么多,陆云平的目的地,也并没有改变,依旧还是按照陆云平的想法,先去拜访刘慈新。
对于陆云平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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