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4章 11_格*******]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外重要!),脸型随便只要不显胖,长鼻子,身材高大,不干瘦,声音最好沉稳厚实,还有温暖的微笑。

  当然,这只是喜欢的类型,如果要爱,当然想要面面都出众的人物,这样她才可以爱他所有。并且不再转变心意,毕竟没有人比他好了。

  然而,爱情真是猝不及防。

  她爱上的人叫西弗勒斯,他骨瘦如柴,瘦得不说,这让她想起了她的祖父,她怀疑西弗勒斯衣服下的皮肤会附着在骨头上,因为祖父的手臂是这样的。她的祖父像干枯的老树,又瘦又高,他总是在发抖,又不去就医,她和她的祖父不亲近,也从不喜欢这种样子。

  他还有点驼背,不是那么高,只有1米7多,黑头发黑眼睛,大大的鹰钩鼻,牙齿有点黄,还像乱倒的墓碑一样长在上面。

  他也不在意衣品,因为嫌麻烦不愿吸引别人的注意,所以从不打扮,不洗头发,穿一件黑袍好像10年不换,她不敢相信,有谁第一眼见他会有好感呢?

  她又不怪自己了,自尊心与事实让她不能自责。不能怪罪自己没第一眼就喜欢上西弗勒斯,至少她没错过呀。

  如今,她还是不能让自己喜欢上西弗勒斯的外貌,但她却觉得那外貌附上了一层柔纱,她看见他就想笑,是满足的笑。那层柔纱让他像教堂里晨祷的修女,柔和又神秘。她甚至想掀开那层纱,夺走他的贞操。快让她亲亲他的脸,他的嘴!

  她陷入爱情,就像被一道猛浪击晕,醒来发现身处大海,她非但不求救,还帮大海开源节流,让更多水汇进来。

  西弗勒斯瘦,她只觉得心疼,她要是可以,一定让他吃到标准身材,再和他一起锻炼,练出点肌肉。他驼背,她可以忍,她想锻炼可以改过来,靠墙站就是个不错的方法。他不高,她不在意,抬眼就能跟他对视。

  他那黑眼睛、黑头发,都让她感到亲近和幸福,因为那是他们的相同点;她想被那双黑眼对上,她从来没这么喜欢自己的眼睛和头发。她喜欢麻瓜明星玛莎·歌丝的赤褐色和斯科皮发白的黄金色,还想偷偷染成绿色。她的黑眼珠没有其他浅色眼珠那么丰富,蓝色或棕黄色的眼睛多美啊,他们的眼珠能轻易看到里面的波纹、坑洼,就像与月球和土星,可是黑色就单调多了,你仔细看或许能看到点棕色,但那波纹就别指望了。

  他的嘴巴,她不愿多想,总感觉那是不道德的亵渎。

  他不在意衣品,她也不在意,虽然喜欢穿得漂亮,但她并未用心去钻研过品牌;他不洗头发,她可以督促他,这多简单,或许他是油发,洗完第二天就油了,这不能怪他。

  她骄傲的眼睛可以忽略缺陷,因为眼睛会迎合情绪的变化,看到可爱的东西。他的一切都被太阳的光线过滤得柔和。她的爱

  请收藏:https://m.bqgse.cc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