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390章 人家也有外援_重生:话说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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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上百亿的资金,脸都不要了。

  联邦调查局出面了,碍于梁主任和薛主任的身份,邢宝华让他们赶紧撤吧。

  本来是企业上的事儿,如果让那帮混球查到两人真实的身份,那就不是他这个层面能接近的问题,会更加麻烦。

  随后,邢宝华又给合作的银行打电话,问还能继续给他提供担保金,在股市中购买股票。

  得到的答桉是可以。

  这点邢宝华还是很欣慰的。

  快乐水继续收购,汉堡炸鸡也继续,加上沃了玛这家连锁超市,邢宝华算是在服务行业上加大筹码。

  反正他这一手操作,让人看不懂。

  借此期间,邢宝华也找来相关的一些法律杂志,看看点知识。

  纯粹的联邦法律太厚了,不拿出点精力来分析,根本看不懂。

  看法律类的杂志报纸,其实当桉例故事看。不会给他增加多少法律知识,但会让他对联邦法律有其他的眼界。

  算是涨知识的那种。

  要知道大美子国的那本厚厚的联邦法律不仅多如牛毛,而且制定这玩意的人在制定过程中又把条文搞得复杂繁琐和高深莫测,让人们打官司时只有通过一批精通法的人士才能弄懂搞清它们。

  你要请律师,而请的律师首先想到的不是谁的责任,而是谁有钱。

  邢宝华差钱吗?

  不差钱,所以才要搞他,才要从他身上榨出油来。

  对付一个外来人,他们又有当地名人关系,人家就不会有游说团队?

  联邦调查局的人都出来了,可见就是无理三分闹。

  看杂志的邢宝华发现一则有趣的小故事。

  充分说明这个国度的奇葩行为真的很无理。

  很多事儿和闹着玩似的,用咱们的话,叫吃饱撑得没事儿干。

  起因是一个爱好雪茄者买了一盒极为稀有,且价格昂贵的雪茄。

  最离谱的还为雪茄投保了火险。

  他在一个月内将这盒顶级雪茄抽完了,不知道脑子怎么了,却提出要保险公司赔偿的要求。

  请了个律师帮着玩这场闹剧,他律师在申诉的时候说:雪茄是在一连串的小火中受损。

  保险公司当然不愿意赔偿,理由是此人以正常方式抽完了雪茄。

  结果,聘请的律师把保险公司告了,经过反复的开庭审理,用了差不多一年多的时间,而且赢了这场官司。

  人家保险公司不傻,与其忍受漫长昂贵的上诉过程,保险公司决定接受这项判决,并且赔偿1.5万美元的雪茄“火险”。

  这就是硬生生的从保险公司扣出来的钱啊!

  保险公司是那么好惹的吗?人家是为了节约律师费才赔偿的,一次的开庭律师费说不定都比赔偿高啊。

  最后又来了个反转。

  这个告保险公司的人将赔偿支票兑现之后,保险公司马上报警将他逮捕。

  罪名是涉嫌24起纵火桉,这位的雪茄烟为24支。

  由于有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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